close

公司雇用派遣員工是希望能降低人事成本,原來應該由公司負擔的勞健保成本,都可以轉到派遣公司

但是二代健保實施之後,受雇的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,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逾其受雇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,應按其差額照比率計算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,按月繳納,所以公司就要代扣2%的補充保費

應該如何才能避掉這筆保費呢?

公司跟派遣公司簽約的時候規定付給派遣員工的薪資,直接付給派遣公司,由派遣公司發放給派遣員工,如此一來,這筆薪資可以作為費用,而不需要用薪資支出出帳,也就不需要代扣補充保費了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yumi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